古诗文 | 送王生之江阴州吏(元末明初·郯韶) |
释义 | 送王生之江阴州吏(元末明初·郯韶) 七言律诗 押先韵 不到澄江今五年,城居风物想依然。 青山对雨云连屋,春水到门船在天。 此地极知官事简,清时况乃郡公贤。 题诗送子□相忆,又是秋风过雁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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