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诗文 太息(明末清初·陈恭尹) 释义 太息(明末清初·陈恭尹) 七言律诗 押真韵 高台为陆沼为尘,一半扬州是海滨。白鸟自飞烟水上,青山不似乱离春。松楸永隔兴哀地,陌路多逢太息人。共道君恩怜物命,不教鱼鳖近居民。 相关内容11:太府宴(明·严嵩)释义及解释太康六年三月三日后园会诗(魏晋·张华)释义及解释太康五年吴故牙门将裨将军虞羡砖砚(当代·钱之江)释义及解释太府李萃卿挽词(宋·张耒)释义及解释太庙(宋·郊庙朝会歌辞)释义及解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