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诗文 林签判挽诗(宋·叶适) 释义 林签判挽诗(宋·叶适) 五言律诗 押真韵 作邑有何好,利民翻害身。怕回湘水月,惊失象台春。墓草已多碧,园花空复新。更嫌莺自语,幽愤不胜陈。 相关内容11:林生启华为其尊人远堂先生五十自寿诗徵和遂(近现代·施蛰存)释义及解释林珍亭(宋·许及之)释义及解释林烈妇诗(清·徐熊飞)释义及解释林烈妇行(清·洪繻)释义及解释林烈女(明·卢龙云)释义及解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