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诗文 妾薄命(明·释函可) 释义 妾薄命(明·释函可) 十三嫁先夫,十四先夫死。十五嫁后夫,十六后夫死。两度踏君门,依然一童稚。凤钗两股齐,罗衫色仍紫。哭新兼哭旧,那复再生理。吁嗟十七十八嫁何迟,惟恨当年错欢喜。 相关内容11:妾薄命(宋末元初·方一夔)释义及解释妾薄命(宋·郭祥正)释义及解释妾薄命(宋·韩淲)释义及解释妾薄命(宋·郑清之)释义及解释妾薄命(宋·赵汝燧)释义及解释